据《西贡解放日报》报道,自今年6月起,胡志明市第九郡人委会已责成旗下13个坊人委会试行负责受理和发还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及地上相连财产所有权等证书申请卷宗与结果的工作。这主张是为了减少民众往返办理手续的麻烦,同时加速此类证书的签核进度。
代人民办理
日前,市民阮友山到福隆B坊人委会询问有关其亲人在该坊的房地产申请签发主权证手续。因其亲人以手写文件交易方式买下面积近70平方米的地皮,地上已建有一间旧屋。之前,他曾到郡政府申办这项手续,但未获受理。
不久前,当法律规定有所更改(今年签发的第1号《议定》对2014年签发的第43号《议定》之《土地法》实施细则作出修订补充,已于今年3月3日生效),允许对若干以手写文件方式进行的房地交易签发证书。透过坊政府的资讯广播系统,阮友山得知自己要办的手续可以由坊政府受理,无须再像以往般到郡机关才能解决。
福隆B坊地籍干部许文胜指出,坊人委会负责受理区内房地产证书签发申请卷宗,有助于为民众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坊地籍干部清楚掌握的土地来源,易于指引民众申报及准备法律规定的证件。他说:“受理合法卷宗后,地籍干部将交给民众收据,并把卷宗提交第九郡土地注册办事分处,审核解决。坊政府收到结果后会交还民众。”
第九郡资源与环境科科长武志勇指出,第43号《议定》规定土地注册办事处是负责受理土地、地上财产注册卷宗,房地产权证书签核、更换及重发的机关。若民众需要在乡人委会递交卷宗,则土地所在的乡人委会要受理及回覆解决结果。因此,试行让各坊人委会受理与发还结果的做法是合法的,同时可为民众提供便利。
效果佳
武志勇科长指出:“之前,第九郡13个坊的民众要前往第九郡土地注册办事分处申办上述手续。如今交回各坊政府受理,不仅减少分处的工作负荷,同时民众又获得坊地籍干部提供详细的相关指引。”
但责成各坊政府受理与退还结果也意味着基层干部要代为处理郡土地注册办事分处专员的部分工作。然而,目前地籍干部工作量已相当大。对于这个问题,福隆B坊人委会主席段玉水表示,地籍干部的确是增加了工作量。问题在于这是专业工作,很难从其他地方调动人手,包括环境干部或建设干部,所以为确保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坊地籍干部要主动重新安排工作。
因此,地籍干部每天上午在机关值班,以便向办理此类手续的民众提供指引;下午去实地核实。段玉水女士评价说:“经过将近两个月的试行,坊地籍干部已达到工作需求,确保为人民解决对公共行政手续的需求。”武志勇科长也认为,试行期间已呈现许多积极因素,申办房地产证书的卷宗数量增加。
据统计,该郡目前还有大约3000个场合房地产权未办理注册手续。透过以上试行方式,第九郡力争于今年底完成所有条件符合的房地产证书(大约1500宗)签发工作。该郡人委会副主席黎氏金芝指出,上述试行主张为实施房地产证书注册行政改革。未来期间,该郡将举行小结会,以评估开展成效和吸取经验,好让房地产证书签发工作更加畅顺。
市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陈文石指出,今年6月,市人委会发出公文责成各郡县于今年内要完成条件符合者的房地产证书签发工作。各坊若有积压卷宗,须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安排民众到坊人委会申报及进行房地产权注册手续。
未来期间,市土地注册办事处将与市新闻与传播厅、市务厅配合制定总体规程,以解决房地产证书签核、更换及重发等手续,并在全市划一执行。审议、评估和吸收第九郡试行模式的经验以做好制定此规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