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参加社保者的每年病假及制度

2017-09-26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


胡志明市社保机关最近详细指引了关于劳动者本人患病、遭遇意外而须休病假,并持有职责医疗单位确认场合,得以享有制度的条件。


不少劳动者提问有关休病假的制度,如:在何种条件下,才享有病假;病况如何才得以休病假。另外,若有家人患病,是否可休假照料病人?所享有的时间对每个场合是多少天;若夫妇俩都参加社保,当其子女患病时,所享的制度与只有1人(夫或妻)参加社保时,有何不同?


上述疑问得到了本市社保机关详细地指引如下:对于劳动者本人患病、遭遇意外事故(不是劳动意外事故、因自我毁坏健康、醉酒、吸毒,使用麻醉物质造成的事故)而须休病假,并持有职责医疗单位确认场合,可享有制度的条件。家有7岁以下的子女患病,而须休假以照料病儿,并持有职责医疗单位确认场合。


所享有的制度:对于劳动者本人患病的场合,所享的时间是按工作天计算。例如:参加社保时间是在15年以下,在一般工作条件的场合,则每年可休病假为30天;若工作条件繁重、毒害或区域津贴自0.7以上者,每年可休病假至40天。对于参加社保时间从15年至30年以下,若在一般工作条件,可享有每年病假40天;若工作条件繁重、毒害或区域津贴自0.7以上者,每年可休病假为50天。若参加社保时间自30年以上的,在一般工作条件下,每年所享病假为60天;若工作条件繁重、毒害或区域津贴自0.7以上者,每年可休病假为70天。


休病假所享制度为病假前一个月份;或刚开始工作头个月,返回工作时又休病假,是以所缴纳社保工资的75%计算。每天所享的津贴为每月除24天。对于患上属于卫生部颁行,须长期医治的疾病名录的病情,每年最多为180天(包括逢年过节及每周所休的假日在内)。若仍须继续治疗,则接下来所享的病假制度将减低;最多为已缴纳社保的时间。据此,参加社保时间在15年以下,所享制度比例为50%;从15年至30年以下,所享比例为55%;而从30年以上,为65%。


对于家有7岁以下的子女患病场合,所享时间是按工作天计算。若父母共同参加社保,则每人,父或母因子女患病而享有制度的时间是按子女的年龄计算:病童在3岁以下,每年是20天;从3岁至7岁以下,每年是15天。所享制度就好像自己患病一样。


市社保机关又告知,在病痛之后,获享有的康复、复健制度。所享条件是:已充分享有每年规定的病假制度;在返回工作后的30天左右,而体康仍未完全恢复,将获得休息以恢复体康,这时是由雇主及基层工会执委会决定。享有的时间(包括逢年过节及每周所休假日在内),对于长期疾病是10天;而须手术的疾病是7天;其他场合是5天。据此,每天所享工资为基薪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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