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正在草拟政府关于电力零售价结构《决定》的规定草案。该草案的新内容是,电价表规定每阶梯按照与平均零售电价相比的百分比计算,但各阶梯之间的距离照旧不变。
据此,对于生活用电户,其电价将随用电量递增,具体是:生活用电的零售电价表仍分为6个阶梯,从0至50度电,价格等于平均零售电价的92%,从51至100度电,价等于95%,从101至200度,电价等于110%,从201至300度,电价等于138%,从301至400度,电价等于154%,401度以上的电价等于159%。对于用电结构有改变的场合,将根据权力机关平均零售电价来调整,各用电户的零售电价获在该《决定》规定比例±2%范围内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