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越南主要经济社会目标 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至6.5%。
-出口总额增长7%至8% 。
-贸易逆差占出口总额的 3%一下。
-平均消费指数(CPI)约为4%。
-全社会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至34%。
-贫困户比例下降1%至1.3%,贫困县贫困户比例下降4%。
-城市失业率在4%以下。
-经过培训劳动者比例达58%至60%,其中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培训、获得培训证书的劳动者比例达23%至23.5%。
-与一万人口相应的病床数量(乡医务所病床除外)为26张。
-参加医疗保险率达85.2%
-森林覆盖率为41.6%。
(内容来源: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通过关于2018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第48/2017/QH14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