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经发布了在越南设立外商投资职业培训机构所需的一系列条件,预计将于3月20日起生效。
这些条件在第15/2019/ND-CP号法令中逐项列出,该法令提供了关于职业培训法实施的详细说明。
因此,投资者的项目需要符合该国职业培训网络的国家规划。
投资者还需要确保为基础职业培训中心获得至少1,000平方米的土地; 城市中等职业培训学校10,000平方米,如果学校位于郊区或农村地区,则为20,000平方米; 城市地区的大学职业培训学校20,000平方米,城市以外40,000平方米。
投资者还需要拥有至少50亿越南盾(216,000美元)的投资资金才能开设职业培训中心,以及500亿越南盾和1000亿越南盾分别开设中等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学院。
计划的培训课程需要符合“职业培训法”第34条第1项的要求,不包含可能威胁国防和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内容,宣传宗教意识形态或提出历史和事业的歪曲观点。对越南道德,文化和习俗的负面影响。
这些机构还需要确保其越南学生团体按照劳动,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的规定教授义务科目。
该法令还规定了设立外商投资中等职业学校和学院的分支机构或其他校区的条件,其中包括建立该分支机构的详细项目,并说明了这种设立的必要性; 分支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发展计划,计划的职业领域和科目。
希望建立另一个职业培训机构分支机构的投资者需要提供至少五年的基础设施和设施租赁合同或协议,其投资资本至少达到建立完整所需资本的25%。上述相应级别的职业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