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毓军,常驻越南的中国律师,拥有中国和越南二个国家的律师执业证。其中,中国律师执业证于 2005 年 5 月取得,越南律师执业证于 2012 年 7 月取得(详见附件)。专职从事中国、越南二个国家法律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越南投资法律服务经验,在越中资企业、机构中具有广泛的人脉关系。
傅毓军持有的中国律师执业证
傅毓军持有的越南律师执业证
在越南的多年法律服务过程中,先后为中国中铁六局河内轻轨项目部、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河内分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南亚)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胡志明市营业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有限公司、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美克国际事业贸易有限公司、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Kam Fung(HK)工业有限公司、香港名福有限公司、ITI 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无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金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金臻时尚产业有限公司等提供越南企业设立、购买越南企业资产或股权、律师尽职调查、合同管理、合同纠纷处理、房地产购买、保险、外汇进出越南国境等各类法律服务。受中国驻胡志明总领事馆的指派,帮助十几名在越南工作的中国籍员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较好地维护中国籍员工的合法权益。
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越南岘港项目部设立的越南法律咨询、代办手续、顾问等服务。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几家越南家具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股权收购协议起草、章程修改、越南投资法律咨询等全过程服务;为中资背景的某越南光伏企业收购某越南能源股份公司的太阳能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股权收购协议起草、项目公司变更登记等越南法律服务;为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VSP 平顺二太阳能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和收购协议起草服务,并受托办理该越南光伏太阳能企业的变更登记手续。
受聘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营业部、越南中国商会川渝企业联合会、越南中国商会湖南企业联合会、越南中国商会安徽企业联合会、越南中国商会福建企业联合会、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建华地越管桩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担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越南虹峰光伏发电场 EPC 项目场面法律顾问。为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系越南中国商会、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分会的企业会员,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分会理事。
受邀在越南中国商会会刊第三期发表法律论文《越南投资法律简介》;在越南中国商会会刊第四期发表法律论文《中国投资商越南借名投资法律风险及防范》;在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分会2018年春季刊发表法律论文《越南投资法律体系简介》,2018年秋季刊发表法律论文《越南税务法律简介》;在越南中国商会2019 年 1 月的第五期会刊上发表《中国投资者收购越南公司股权要点》。受邀为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分会、越南中国商会海防分会、越南中国商会川渝企业联合会、越南中国商会湖南企业联合会的会员企业提供越南投资法律讲座。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解答中国投资商咨询的各类越南法律问题咨询,通过解读越南《投资法》、《劳动法》、《企业法》等越南法律法规,经常介绍越南最新法律资讯,帮助中国投资商了解越南的投资法律,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