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总局指示各省市海关局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产地、侵犯知识产权、非法转运等行为。
海关总局向各省市海关局下发文件称,商品标签欺诈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的各种手段明显增多。
海关总局指出,曾经发现在进口的产品或在产品销售包装上写着“Made in Vietnam”、“Sản xuất tại Việt Nam”(越南制造)或“Xuất xứ Việt Nam”(原产于越南),或者改变外国原产地标签,以在越南国内销售等的行为。
由于越南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在通关阶段需要在产品包装上贴有小标签未有规定。嫌疑人通过 “钻空子”,在进口之后并不按照规定贴小标签,而改用标签、包装、商品名称等,然后在越南国内销售。
海关总局已发现进口假冒已申请专利品牌的产品;利用过境政策运输假货、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伪造越南原产地证等案件。
对于进口到越南的货物,嫌疑人办理通关手续时使用假冒原产地证或不合格的原产地证,意在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特别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部分越南企业(包括在越南的FDI企业)只进口原材料但其产品未经过加工或只经过在越南的粗加工,出口时竟写“原产于越南”;从国外进口货物,申请越南原产地证后以“越南制造”身份对第三国家出口产品。
海关总局要求各省市海关局加大对原产地、产品标签、知识产权保护、非法转运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预防打击商业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