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第225/QĐ-TTg号决定,批准对北江省越韩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投资项目的投资主张。该项目投资方为福龙Fuji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设在北江省越安县鸿泰乡、增进乡和能镇,用地面积(一期工程)50公顷,运营期限为50年。
政府总理要求北江省人民委员会负责选择该项目的投资方,确保其满足关于投资、土地、环境、建设、房地产经营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件;进行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目的转换等工作;保障不发生争端和投诉现象。
北江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北江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按关于投资、土地、环境、建设、房地产经营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引进对该省工业区的投资,优先吸引高科技和环境友好型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