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在国会副主席阮德海的引导下,国会以出席会议的465名代表中的460 名代表投赞成票,表决通过2021-2025年期间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决议》。
此《决议》包括5条,其中提出至2025年的7项主要目标和指标。
第一,是年均劳动生产率增长超过6.5%;提高科技创新对增长的贡献,其中全要素生产率(TFP)达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约45%。缩小与东盟4国的竞争力差距,特别是在制度、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指标方面。
第二,2021-2025年平均财政赤字率为3.7%;与2021年相比,至少减10%公立单位,拥有至少20%的自筹资金单位。
第三,5年社会总投资资本占GDP比重为32%至34%;金融机构表内坏账率保持在3%以下,逐步形成专业化且可持续发展的债务交易市场;所有商业银行均采用巴塞尔协议2标准方法。
第四,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股票市值至少达到GDP的85%,债券市场债务余额达到GDP的47%,企业债券市场债务余额达到GDP的20%,科技支出占GDP比重不低于0.1%;2021-2025年阶段实施技术创新的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等。
第五,力争全国企业数量达约150万,其中大中型企业数量为6万至7万家;私营企业对GDP贡献率约55%;至少有5到10个国内产品成功打造国际品牌。
第六,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20%,在各领域和产业的比重至少达10%等。
第七,至2025年底,将有约3万5000 个合作社,其中将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合作社超过3000个,约35%的农业合作社按照价值链模式与企业合作。
《决议》也提出经济结构调整的5个重点任务,包括重点完成公共投资、国家预算、信用机构和公立事业单位的重组目标;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资源分配和使用效率;发展企业力量,促进各经济领域企业的对接,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城市经济,加强区域互联互通、城乡互联互通和发挥重点经济区和大城市的作用;向现代化方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可持续经济,发挥最大潜力和优势等。《决议》指出,国会颁发2021-2025年阶段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决议》后,政府指定实施该决议的行动计划,并于2022年4月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