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慨2022年4月12日签发了第54号决议(54/NQ-CP),其中颁布政府实施国会关于2021~2025年经济结构调整计划的行动计划。
决议中提出的具体目标为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超过6.5%,其中加工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增速达6.5-7%、重点经济区和5个中央直辖市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5年力争缩小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等东盟四强的国家竞争力差距。2021~ 2025 年间的平均预算赤字为GDP的3.7%。与2021年相比,国有事业单位数量至少减少10%,财务自主单位至少占20%。
股票市场的市值至少占GDP的85%,债券市场余额至少占GDP的47%,企业债券市场余额占GDP的20%左右。
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支出占DGP的比重不低于1%;2021-2025年实施技术创新的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
力争企业数量达150万家左右,其中大中型企业约6万至7万家;私营部门对GDP的贡献率约55%;至少5到10种国家主打产品成功打造国际品牌。
决议的总体目标是以高新技术开发国家主打产品;部分重点经济领域在竞争力方面实现新突破,经济增长模式、生产力、质量、效率、竞争力等方面实现实质性突破,进而提高经济体的自主性、适应性、韧性。
为实现上述目标,决议明确提出了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如集中完成公共投资、国家预算、信贷机构和国有事业单位的结构调整目标;开发不同类型的市场,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助力企业发展;促进所有经济成分的企业之间的对接;以创新的方式促进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