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近期签发了第883号决定(883/QĐ-TTg),批准平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投资项目的投资主张。据悉,该项目的投资业主为富美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和平省和平市蒙化乡。项目用地规模为214.29公顷(不含林地21.57公顷,保持丘陵山区功能)。
对于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者应根据项目用地规模和已用于该项目的国家预算资金返还计划,重新确定项目总投资资金,确保投资业主的入股资金足够实施项目,满足《土地法》规定的需求。
自国家土地移交之日起,项目实施时间不得超过36个月。 项目运营期限为50年,自2022年7月22日算起。
和平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土地收回、补偿、征地拆迁、土地租赁、土地用途转用等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确保没有关于项目场地使用权的争议或投诉。
和平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投资开发商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确保与之前在工业园区租赁土地的二级投资者的工厂和生产设施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