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十三号公报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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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越南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指引下,国会就关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理的决议草案以及《金融机构法》修正案(草案)在会堂展开讨论。


会上共有26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的意见围绕以下内容:


*关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理的决议草案


——决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其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性银行和越南发展银行两大政策性银行),决议的期限;


——不良贷款概念、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不良贷款处置原则;


——抵押权,抵押权纠纷的解决,税费,关于建立债务交易市场;


——决定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解决措施;


*关于《金融机构法》修正案(草案)


——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


——将不良贷款处理问题列入《金融机构法》修正案(草案);


——对该法律草案进行审议,保障其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其后,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黎明兴作了报告,解答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


下午,国会就《森林保护和发展法》修正案(草案)和《渔业法》修正案进行分组讨论。


6月8日上午,国会在会堂就《水利法》草案部分仍存在异议问题展开讨论。下午,国会表决通过关于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和2017年法律法令调整计划的决议,同时就龙城国际航空港征地拆建补偿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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