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产品对美国出口逐年增加。然而,由于质量不符合标准而退运的情况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是越南出口商未能适应美国农产品进口政策的调整。这是美国专家近日在芹苴市举行有关大湄公河次区域企业农产品质量标准新要求的国际研讨会上所提出的评价。
越南美国商会顾问埃布·考克伦表示,按照新规定, 美国不仅在口岸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而将对整个生产程序进行检查;针对鲶鱼(Pangasius),从2017年9月1日,美国农业部(USDA)将对抵达美国港口的所有鲶鱼进行检测。美国农业部在鲶鱼产品贴上“质量标签”之后方能进口美国。
他表示,美国农产品进口程序的变化实际上就是美国管理模式的改变。按照新规定,口岸不再是第一个“护栏”,而是一系列检查措施的最后一个环节。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每年六个美国人就会有一个遭受食物中毒。另外,进口美国市场的15%食品当中,水果占50%和蔬菜占20%。因此,美国政府要求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力度,并要求出口到美国的农产品必须取得FDA认证。
对于鲶鱼,全球贸易便利化联盟高级咨询专家内斯托·斯切尔贝(Nestor Scherbey)表示,之所以近期越南鲶鱼进军美国市场遭受阻碍,是因为越南与美国鲶鱼加工和生产管理体系。据悉,从2017年9月1日,美国将采取关于美国与进口国之间鲶鱼加工、生产管理体系中相同标准的规定。其中包括鱼类、农产品中化学品残留物、良好农业规范等方面的鉴定。
内斯托·斯切尔贝表示,美国已接受了越南鲶鱼出口企业在美国关于“鲶鱼加工、生产管理体系中相同标准”规定落实过程中所遭遇种种困难的意见,各家企业表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出口国在该国进行质量检测工作中提供支持。因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以来已在中国、印度、亚太地区等开设办事处以及加强与国际独立鉴定组织进行合作,从而互相承认鉴定结果,为各家企业对美国市场出口农产品创造便利条件。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