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贡解放日报》报道,有关刚颁行的监察、检查工作指导公文,税务总局已要求必须尽量缩短在企业的监察与检查时间,重新整顿税务干部的纪纲,避免滋扰企业。
据此,每个监察团务必与处理债务队伍配合跟进、敦促纳税人向国家预算缴纳税款。此外,各地方税务局须促进监察、检查工作,以能达到正在营运18%家企业监察、检查目标及完成预算收入计划;密切与地方政府配合,为土地转让、不动产经营、项目转让、矿产与资源开拓领域展开防止财政预算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