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近日颁布有关对进口到越南的磷酸二铵(DAP)和磷酸一铵(MAP)化肥产品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决定。
据此,对该产品征收的临时保障措施关税为每吨185.579万越盾,于8月19日正式生效,征税期间不超过200天,截止日为2018年6月3日或工贸部将颁布有关正式采取保障措施的决定。
[中国化肥占越南化肥进口量近45%]
在工贸部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后,包括越南国内3个生产厂和6家进口公司等有关各方有权提出自己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上述产品的调查时间将于11月27日结束。
之前,竞争管理局已根据DAP和MAP化肥产品进口量和越南国内生产商的损失确定肥料进口量比越南国内生产量有所增加,让越南国内生产商遭受严重损失。
2016年,越南DAP和MAP产量同比下降47%,而这种肥料进口量同比仅下降11.6%。2016年尽管肥料进口费用增加30%,但其价格仅下降17%,对越南国内肥料价格施加压力,尽管成本增加15.83%,但需随之降价。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