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技术转让法》等三项法律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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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下午,出席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已表决通过《技术转让法》(修正案)、《水利法》和《旅游法》(修正案)。


93.28%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共有6章63条的《技术转让法》(修正案)。该法明确规定越南境内技术转让、国外在越南技术转让的活动;参加技术转让的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项目技术审定;技术转让合同;鼓励技术转让、科技市场发展的措施;国家对技术转让活动的管理等。该法适用对象为从事科技转让活动的越南组织和个人,旅外越南人,在越南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93.08%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共有10章60条的《水利法》。其中明确规定:水利规划、战略和基本调查;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水利工程和服务水利目的水库的管理、开发和运行;水利工程保护;小型水利工程和田内水利工程;从事水利工作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责任。该法适用对象为在越南境内从事水利工作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89.21%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共有9章78条的《旅游法》(修正案)。该法明确规定: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和旅游活动;游客、从事旅游经营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从事与旅游有关工作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该法适用对象为在越南境内从事旅游活动的越南机关、组织和个人,在越南境内从事旅游活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19日下午,国会代表还表决通过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界划分条约关于修改两国边界线起点的补充条约》的决议和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界界碑和边界线议定书》的决议。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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